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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校服、胸卡管理规定
发文: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3   访问量:16574

为了便于校园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创建良好的校风,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生的学生证、校服、胸卡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证

(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必须经学校注册后方有效。

(二)新生入学经审察合格,学生证由学生科统一编号办理。

(三)每学期开学前两周为注册时间,学生凭学生证注册。

(四)学生证不得转借、不得涂改。

(五)学生证丢失应及时向学生科报失,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学生科补办,并缴纳工本费。

(六)学生离校时,学生证应缴交学校注销。

二、校服                                            

(一)、校服分夏冬两套,原则上夏装在春夏两季使用,冬装在秋冬两季使用。具体换季时间由学生科根据天气情况作安排。

(二)、全校统一穿着校服规定为每周星期一升旗、全校性集会、对外开展集体活动以及学校要求必须穿校服的其他活动。

(三)、校服穿着要求配套统一、整洁美观、大方得体,不得随便披挂。

(四)、遗失、损坏了校服的同学,应及时向学生科反映,由学生科作好登记,补办新的校服。否则,在规定范围内不穿着校服者,作违反规定处理。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穿校服者,应提前报学生科。否则,作违反规定处理。

(六)、未经学生科或班主任同意,校服不得转借非本校学生或单位使用。

(七)、对违反校服穿着规定的同学,每次每人扣操行分和每人次扣班分。

三、胸卡

(一)、学生胸卡是学生的身份证明,胸卡的内容包括:本人的相片、姓名、班别、学号和附于卡后简明的《胸卡佩戴规定》。

(二)、学生进出校门及在校内活动,必须佩戴胸卡(包括上课、集会、升旗、早操、自修、宿舍、图书馆及进餐等)。

(三)、进行剧烈体育运动、就寝和沐浴,可将胸卡临时取下并妥善保管。

(四)、胸卡一律应佩戴在胸前,并正面悬挂。

(五)、不慎遗失、损坏胸卡,应及时向学生科申请补办,费用由本人负责。

(六)、胸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胸卡。

(七)、违反《胸卡佩戴规定》,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根据情节作如下处理:

1、佩戴他人胸卡或胸卡借他人者,扣该班文明班分和个人操行分,并没收该胸卡。

2、无故不佩戴胸卡或不按规定佩戴胸卡,扣该班文明班分和个人操行分。

3、进出学校不佩戴胸卡者,须经门卫核准姓名登记后方可出入。

4、进餐时不佩戴胸卡,饭堂工作人员可拒绝为其打饭,执勤人员可拒绝其排队就餐。

5、不佩戴胸卡,不得进出学校的各类馆、室、场所,不得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第3条除外),否则按第7条第二款处理。

6、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暂扣其胸卡。

           7、对检查佩戴胸卡的工作人员不合作或态度恶劣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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