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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
发文: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3   访问量:13306

学生宿舍是学生之家,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地方,也是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秩序、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培养学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严明的组织纪律和高尚的集体主义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设立学生宿舍管理组织(如学生会宿管部),并以其为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

(二)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表扬奖励为主,对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具体要求

(一)学生应按时作息。午息、晚息铃响后,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进行打牌、下棋等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因学习需要开收录机者,必须配置耳机,学生宿舍不能使用音箱,不准使用音响设备。

(二)要保持宿舍区环境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刻画墙壁或在墙壁、门窗上张贴,不往窗外、走廊或阳台上倒水。

(三)不准吸烟、酗酒,不准携带含酒精饮料进入宿舍,不准讲粗言秽语。

(四)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宿舍内除配备的家具设施外,不得从教室或其他地方搬回宿舍使用,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装拆、搬出或调换。

(五)不准私调房间,确需调整的,经班主任同意并报学生科批准。

(六)节约水电,严禁私拉电线、违章用电。

(七)树立安全防火防盗观念,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件及生火煮食物。不准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宿舍禁止点蜡烛。对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做到人离开宿舍必须关锁门窗。

(八)不准在宿舍区内进行燃放鞭炮等易造成宿舍区内噪音污染的活动,不准在宿舍区内打球,不准在楼内溜冰、举重。

(九)不准在宿舍区内打麻将牌、天九牌和进行任何赌博活动。

(十)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休息。晚上迟归的,应向保安门卫说明原因,并登记后方可入内。临时外宿必须向班主任或班长请假,并报宿管部门备案。

(十一)各宿舍要建立卫生轮值制度,每天应搞好清洁卫生,每天上课前将垃圾堆放在垃圾箱内,其他时间垃圾杂物应用垃圾筒装好,保持室内及走廊整洁。每天下午进行清洁卫生劳动,大清洁后宿长留守,以便进行卫生检查。

(十二)学生要经常整理房间内务,房内一切物品、卧具必须按统一规定摆设、叠放,保持内务整齐清洁,美观大方。

(十三)除指定地点外,任何广告、标语、海报等不准随意张贴。

(十四)凡携带物品进出学生宿舍时,应自觉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十五)学生进出宿舍须佩戴胸卡,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方可进入,并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学生非经同意不得擅自留宿外人,更不得留宿异性。

(十六)晚自习时间不准进入宿舍,上课时间一般不准留在宿舍内,如因特殊原因需返回宿舍的,须经任课老师或值勤老师批准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十七)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十八)不准在宿舍区内进行叫卖物品等经商活动。

(十九)宿舍楼走廊、门口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自行车统一停放在车棚内。门前实行“三包”(无积水、垃圾、积垢)。

(二十)不得妨碍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严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不准起哄。

(二十一)宿舍内不得放养宠物。

(二十二)不准上楼顶乘凉、散步或聊天,不准坐在栏杆或爬在窗口上。

三、宿舍用电规定

为了便于管理,学校已在每间学生宿舍安装了电表,计量各宿舍的用电情况。装电表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的安全及节约用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减少人为的破坏,保障学生的利益,希望各有关部门以及全体同学遵守规定:

1、总务科负责装置每间宿舍灯管、带保险盒的插座及计量电表等有关设施。

2、每个房间安装了电表,规定每月每间宿舍用电为15度,学生宿舍用电,在规定的度数内,电费由学校支付,学生宿舍超过用电计划的,总务科做好统计后转财务室,向学生公布并将宿舍及个人超额用电费通知各班生活委员,由生活委员收齐交财务室。本学期不交齐超用电费者,下学期交齐后,方可注册。

3、学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电热梳、电吹风等电热器具及其他不准使用的电器,不准拉接床头灯。

4、不得破坏用电设施,不得割开电线绝缘、乱拉乱改电器,不得破坏电表。

5、宿舍内不得使用私人计算机和其它私人电器设备。

6、不得偷用电和违章用电。

四、违规处理规定

(一)发现有赌博行为,除扣留赌具赌资外,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必要时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午息、晚息时间在宿舍区在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经劝阻不听者,扣个人操行分,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未批准私自留外来人员住宿,要补交住宿费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四)破坏公共卫生,乱丢杂物,随地倒水,室内卫生差,在宿舍区内乱刻画、涂写张贴者或燃烧物体者,给予扣个人操行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者,并赔偿损失。

(五)宿舍内酗酒闹事或扰乱正常秩序者,根据情节扣操行分并给予处理。

(六)私占房间者,令其退出私占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照办的,每日加收住宿费,根据情节轻重扣个人操行分并给予相应处理。

(七)损坏丢失宿舍公物者,根据情节扣操行分和给予处理,并按价赔偿。

(八)擅自使用大功率、大电流等电器或拉接床头灯者,除扣留所用电器外,并根据情节轻重扣个人操行分并给予相应处理。

(九)凡破坏用电设施,割开电线绝缘、乱拉乱接乱改电线者,负责赔偿所损坏之电器的维修工本费并根据情节轻重扣个人操行分和给予相应处理。

(十)凡偷用电者,按偷窃处理。

(十一)各项赔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必须到学生科交齐。愈期不交者将加收滞纳金并从重处理。

(十二)对于违纪行为和不良行为除按上述各项处理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操行分和批评教育,直到给予纪律处分。

五、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舍长认真负责安排值日生,人人自觉遵守校纪,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内务卫生清洁整齐、摆设合理、布置美观,卧具和用品摆放统一。

3、爱护公物,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房间内公共设施完好。

4、遵守文明卫生公约,养成文明习惯,讲究礼貌,待人谦虚恭让。

1、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打人骂人,不闹无原则的纠纷。

2、没有违反宿舍文明公约和宿舍管理制度。

(二) 评比办法

1、每天由管理员检查宿舍内务;由管理员、宿管部检查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用电、公共设施、作息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好记录或评分。

2、由学生科、学生会宿管部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作为累计资料。

3、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各项内容按如下比例综合:内务卫生40%,纪律30%,安全20%,公共设施10%)并对先进宿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惩

1、对验收合格房间,学校授予“文明宿舍”称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评比最差的房间提出公开批评,并限期进行整顿,如仍不合格则根据情节轻重扣个人操行分和给予相应处理。

(四)宿舍内务卫生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1、室内毛巾、鞋子、衣服、热水瓶、脸盆、水桶等日用品要按要求摆放整齐,其它杂物摆放美观。

2、蚊帐要统一折叠放或统一靠墙挂放,床上用品要折叠整齐,统一摆放。

3、室内和“三包”区干净清洁,无异味、垃圾、痰迹及积水积垢。

4、门窗、床架、床底无积尘和蛛蜘网。

5、美观美化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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