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管理规定
发文: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3 访问量:10370
集中统一做早操是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和培养集体主义精神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体质的有效方法,为了使早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定。
一、早操预备铃响后,播放运动员进行曲,集合准备做操,不准在早操上进行打球等影响集合的其它活动。
二、做操没有特殊原因,学生每天均应参加统一做早操。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早操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按学生考勤制度办理。
三、班级因特殊情况不能出操,须报学生科批准。全校因特殊情况不能出操,须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向学生科备案。
四、如因场地、设备等问题不能出操由学生科临时决定。
五、统一出操时,应对早操出勤、做操质量进行考核。个人考核由班主任或班干部负责进行,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对班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班级文明班评定和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
六、早操由体育老师负责组织并由学生会体育部协助。
七、各班必须设立领操员负责整理队伍,设立考勤员负责考勤,班主任与学生科负责抓好早操质量。
八、学生科与体育组可组织多种形式的做操活动,提高做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