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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架构
发文: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3   访问量:13152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秘书长1人,设学习、宣传、生活、文娱、体育、社团、纪检、女生、宿管等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设立其它部门。

一、 主席职责
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工作计划,领导、检查、督促各部工作。
2、 定期召开部长(扩大)会议和班长会议,研究、讨论各项具体工作,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及时向学生科、校团委反映有关情况。
3、 完成学生科、校团委交办的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做好各部活动经费的审报工作。
4、 协调各部门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增强学生内部的团结。

二、 副主席职责
1、 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
2、 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3、 完成分管工作,协调分管部门或不同分管部门间的关系。
4、 对主席负责,做好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秘书长职责
1、 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2、 管理学生会的财务,并做好登记工作。
3、 加强对外联系,协助主席处理来函来访。
4、 做好大型会议和各项准备工作。
5、 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

四、 学习部职责
1、 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工作,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 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3、 定期召开各班学习经验汇报会、演讲会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
4、 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组织搞好“学习园地”评比,做好校刊等知识性刊物稿件的收集工作。

五、 宣传部职责
1、 配合学校中心任务及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经常的宣传教育工作。
2、 宣传同学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
3、 组织搞好各班墙报栏的评比。
4、 加强对广播站等宣传部门的管理;及时报道学生活动情况。

六、 生活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各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2、 经常与校爱卫会、总务科(校医室)、学生科等部门联系,反应有关情况。
3、 配合学校做好维护校园清洁卫生工作,做好保健防病工作。
4、 参加膳委会工作,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有计划地做好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工作。
5、 组织做好公区、教室等公共卫生的评比工作。

七、 文娱部职责
1、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2、 定期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各班文娱委员积极开展活动,并经常检查评比。
3、 组织搞好各节日和纪念日的大型活动,并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学生素质。

八、 体育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2、 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及竞赛,参与组织校运会。
3、 协助学校抓好早操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工作。

九、 社团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具有社团性质的各协会、小组负责人会议,指导其开展各类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
2、 加强对各协会、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做好登记,做好各协会的财务登记。
3、 指导各协会办好各种墙报栏、报刊等刊物。
4、 不断提高会员的兴趣,加强他们的服务功能。
5、 各协会、小组必须在社团部的指导下,按照自己的章程或规定开展各种有利于提高会员技术和素质的活动。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纪检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各班治保委员会议,传达保卫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精神。
2、 协助保卫部门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同学的学校、生活秩序。
3、 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学生遵守学校制度工作。
4、 领导其小组维持就餐、集会等的正常秩序。
5、 领导纪检队开展工作。

十一、女生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各班女生委员会议,指导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2、 保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女同学的身心健康,几时反映女同学的要求和思想状态。
3、 协同宿管部搞好女生宿舍管理。
4、 加强与总务科的联系,完成其交办的工作。

十二、宿管部职责
1、 定期召开各宿舍社长会议,了解和掌握宿舍内部情况,及时向学生科反映宿舍动态。
2、 带领各舍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安排好宿舍楼卫生的清洁。
3、 协助宿舍管理员搞好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的规章制度。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会纪检部纪检队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同学身心健康,发动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学生会纪检部成立纪检队,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纪检队隶属于学生会纪检部,是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纪律、教育和纠正同学的违纪现象,反映同学的不良倾向和违纪行为。

第三条 学生中有下列违纪行为和现象时,学生纪检队应予以规劝、教育、纠正和制止,并报学生科给予处理:
1、 不参加正课和自习课者(旷课者);
2、 在食堂不戴胸卡、不排队或不按顺序买饭者;
3、 晚上熄灯后不回宿舍睡眠者或打扰、妨碍他人睡眠者;
4、 午休打扰、妨碍他人休息者;
5、 抽烟、酗酒、打麻将、赌博、偷盗、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浪费水电、斗殴、吵架、骂人、乱扔乱倒果皮、纸屑、饭菜和其他杂物者;
6、 爬墙和爬门进出学校者;
7、 宿舍留宿异性者;
8、 乱拉电线和用炉烧煮东西者;
9、 穿拖鞋、背心、赤脚进入课室者;
10、教室、宿舍值日生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11、自习时间看电视者;
12、校内不戴胸卡者;
13、有其他违反公约和违纪行为者。

第四条 纪检队纪律
1、 纪检队成员应带头遵纪守法,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2、 纪检队员在规劝、教育、纠正和制止违纪行为和违纪人员时,态度应认真严肃而和气,不恶语伤人,更不准动手打人。对严重违纪行为多次制止不听者,记录在案,及时报学生科,不强行处置,以免发生冲突。
3、 纪检队员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不谎报,不感情用事,不徇私情,不报复打击。
4、 纪检队员应在规定范围、时间和内容情况下活动,不得借纪检事宜而违反纪律,凡轮到上课时间(含自习课)执行任务的均要报告班长或班主任,取得同意。
5、 纪检队员实施纪检任务时,不得妨碍扰乱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
6、 纪检队员在值班和执行任务时,应详细做好纪检记录,记录人和事应明确具体,人要有姓名、性别、班级或宿舍(房间号码)。
7、 纪检队员违反纪律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纪检队的权利
1、 纪检队员成绩突出,给予表扬奖励,参与每学期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 纪检队员有权对学生中的违反纪律和其他不良行为进行规劝、教育、纠正和制止,而不受人身侵害和辱骂,违纪人辱骂和伤害纪检队员,应与违纪行为合并,从重处理。
3、 纪检队员对违纪不听劝告者,报告学校处理,可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纪检队义务
1、 学生纪检队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常设性组织;凡纪检队员都有义务执行纪检任务。
2、 纪检队员执行纪检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纪检队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
3、 纪检队及其队员必须服从学生会和学生会纪检部的领导。
4、 纪检队隶属学生会纪检部,由纪检部直接管理。

第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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