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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技师学院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文:佛山市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30   访问量:5672

 

佛山市技师学院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0-202012-503001-0089

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一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0FS01ZC61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无人机设备采购

一批

130000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相关技术标准,需随设备装箱提供制造厂的设备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1.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30日至2021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111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1231日至202115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办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4)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通过邮件将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发送至clfs_bm@163.com邮箱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2.书款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9550 8802 1256 0000 2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7)《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技师学院

地址:广东省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联系方式:0757-86222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3301、3302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0757-83205203-315

 

 

 

                                           发布人:佛山市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3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邮编:528237

Tel:0757-86222065(办公室)、0757-86222095(招生)、0757-86399161(就业)

培训鉴定中心: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Tel:0757-86220975、0757-86322581、0757-86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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