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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文:佛山市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25   访问量:2783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佛山市技师学院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粤采招【2023】-0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0元。

2.内容及包组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1(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包组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教学设备

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1(批)

详见第二章

人民币850,000.00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套设备能按照招标文件与合同的要求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提供下列四项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

①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2年或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

③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交通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如为中小企业的,享受相关政策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526日至20230601(有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6150930(北京时间)。

    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之一岭南大厦7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佛山市技师学院(http://www.fsnhjs.com/)、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http://fsyh.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按代理机构的公司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供应商须手持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处(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领取采购文件纸质版(可编辑的WORD版采购代理将在供应商完善报名手续后通过邮箱发送方式发出),采购文件的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可采用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微信转账须另支付0.3元的转账产生的手续费)缴纳

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技师学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之一702室

联系方式:0757-82708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工、林工

电话: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2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邮编:528237

Tel:0757-86222065(办公室)、0757-86222095(招生)、0757-86399161(就业)

培训鉴定中心: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Tel:0757-86220975、0757-86322581、0757-86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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